近日,在生态环境部召开的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正进一步组织227个工作组,到78个城市开展第二轮次强化监督帮扶,指导和帮助地方政府及企业切实减少VOCs排放,提升臭氧治理能力。
北京、山东,以及郑州、洛阳、平顶山、宿迁等多地发出了“给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的一封信”,呼吁企业严格守法、公众积极参与。杭州、太原、济宁、淄博、南通、徐州等城市分别开出了第一张VOCs罚单。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广东等省(市)出台优惠政策,引导鼓励夜间错时加油和装卸油。
据了解,近期河北、浙江、四川、重庆等25个省市地区均加速了对于VOC的大力整理和检查的脚步,对于VOC排放企业做出了错峰生产作业,错峰喷涂。错峰加油等措施。
浙江省
义乌生态环境分局精准开展“四重点”错峰生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汽修行业)的重点工序(喷涂工序)开展重点时段(夏秋季10:00-17:00)错峰生产,通过合理安排喷漆时间来避开臭氧浓度高峰期。鼓励汽修企业使用水性、高固份等低(无)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鼓励有喷漆工艺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与钣喷中心开展业务协作;要求企业规范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做好废气治理设施运维工作,确保企业VOCs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山西省
运城市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企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化工(化工、制药、农药、涂料、油墨等)、表面喷涂(工业涂装、家具制造、铸造行业等)、印刷(包装印刷、书刊印刷、印刷等)、其他行业(塑料制造、橡胶制品制造、人造板制造等)等重点行业,针对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分局将组织力量,随机抽查相关企业,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日常监督,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临汾市印发了《临汾市2020年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试行)》,通过对焦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5类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综合治理,逐步形成组织推动、监测预警、政策支持、执法监管、信息公开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全力确保重点行业VOCs排放稳定达标。
安徽省
制定了《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通过为期近100天(7月至9月)攻坚行动,开展“十个一”工作,实现“十百千”目标,即在全省力争建设10个VOCs综合治理示范园区,树立100个VOCs治理示范企业,提升1000个以上企业VOCs污染防治水平;在五大领域14个工业行业开展专项行动。
四川省
德阳市对部分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实行错峰或错时生产,夏季错峰错时生产的重点行业涉及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以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年排放量在10吨以上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的企业8:00-20:00时段停止生产。
湖南省
持续对汽修行业、工业企业、油品储运和包装印刷重拳整治,对完成整治的涉VOCs企业做好日常监管,完成剩余33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科学、错峰安排建筑物和道路桥梁的粉刷、喷涂、铺装,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涂料,严禁露天喷涂。
山东省
全面启动了为期5个月的夏秋季VOCs治理专项行动,对青岛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夏秋季(7月-9月)错时加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公务用车加油时间安排在16:30-次日9:00,同时倡导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绿色出行,倡导1公里内步行,5公里内选择公交,私家车加油时间原则上在18:00-次日9:00。
临沂市兰山区使用油性涂料的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企业严禁白天喷涂作业,每日20:00-次日6:00为喷漆作业时间。
滕州市7月至10月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通过VOCs走航车对全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排查,聘请省环科院专家常驻进行全面专业指导。
济南市施工现场严禁露天喷漆,焊接作业必须采取大气污染物收集处理措施;涉VOCs排放的施工工序尽量避开6月至9月夏季高温季节。6月至9月份的每天10时至17时(不含下雨天)暂停涉VOCS排放工序,工地施工现场禁止墙体喷涂、各类管道与构件防腐喷涂、围栏喷(刷)油漆及切割焊接等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施工作业。
天津市
天津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联合检查。对区内15家加油站开展了现场检查,2通过专项检查着重纠正加油站台账不完善、加油操作不规范等问题,鼓励夜间接卸油、错峰优惠加油等措施,进一步减少加油站产生的VOCs对区域空气质量的影响。
吉林省
前期调查摸底基础上,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针对挥发性有机物年产生量10吨以上、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挥发性有机物物料的设备,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企业以及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进一步深入开展排查。
甘肃省
兰州市大气办出台《兰州市2020年夏秋季挥发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明确今年夏秋季(7—9月),在全市范围内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为重点领域,以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重点企业为重点管控对象,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明显下降。7月至9月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对西固区实行24小时驻区监管,协同西固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专人对兰石化及周边石化企业进行重点巡查督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管制标准及要求。
陕西省
宝鸡召开全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会,通报了宝鸡市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执法检查、臭氧高值区域及远程监督帮扶情况。要求各单位严格执法,对无治理设施或设施不正常使用的加大惩处力度,该关停的关停,该处罚的严厉处罚,倒逼企业提升治理水平,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问题。
重庆市
强化汽修行业喷涂管控方面,全区37家有喷涂工艺的汽修店将不得在12:00—19:00期间进行喷涂作业。此外,还开展汽修行业喷涂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专项整治,实现规范储存管理;每天开展巡查,共出动检查人员80人次,暗访督查维修企业150家次,发放《重庆市控制夏秋季臭氧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告知书》52份。
河南省
发布《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倡议书》,呼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单位)全面提高企业(单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从身边做起,使用环保的建筑涂料、低有机溶剂型木器漆和胶粘剂,倡导夜间给车辆加油;坚持绿色出行,倡导夜晚车辆加油(20:00~6:00时段),全面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和臭氧生成。
郑州市7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新颁布实施的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船舶涂料和地坪涂料。督促生产企业提前做好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及木器、车辆、建筑用外墙、工业防护涂料等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实施准备工作,在标准正式生效前有序完成切换。生产设施防腐防水防锈涂装应避开夏季或采用低VOCs含量涂料。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引导和鼓励参与政府采购的企业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
河北省
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督促指导企业对照要求开展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散逸以及工艺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鼓励企业实施错时生产,合理安排涉及臭氧产生的生产工艺和治理设施运行时间,企业生产设施防腐防水防锈涂装避开夏季或采用低VOCs含量涂料;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沥青铺设等市政工程施工计划,错开7-9月。
辽宁省
大连市要求7月至9月原则上不安排沥青道路摊铺、道路划线、大面积建筑外墙涂刷、钢结构涂刷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市政作业;在7月至9月的12时至16时停用喷涂、印刷等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序。
北京市
构建严格的VOCs排放标准体系,推进VOCs管理减排。发挥标准约束引领作用,先后出台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工业涂装工序、印刷业、木质家具制造业、电子工业、有机化学品制造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VOCs排放限值,引导企业加快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在源头减排方面,京津冀三地发布首个联合环保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并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加强含VOCs建筑类涂料、胶粘剂等的抽检,大力推进低VOCs原辅材料在生活、生产活动中的使用,进一步降低VOCs的无组织排放。
湖北省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石化、包装印刷、汽车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170余个,完成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完成585台开启式干洗机淘汰,并持续开展露天喷涂污染问题的巡查整治。
江苏省
徐州市要求重点做好“4+2”区域635家工业企业涉VOCs产排工序、89家汽修企业喷涂工序的错峰生产工作。对一些涉VOCs产排工序不影响整体生产的行业,对涉VOCs产排工序实施9:00—16:00错峰生产。如过渡期未能完成,涉VOCs排放工段或工序自6月1日起实施9:00—16:00错峰生产。对户外施工工程,比如建筑墙体涂刷、市政工程室外涂刷喷涂等,在保证施工进度前提下,涉VOCs排放工段实施12:00—18:00错峰生产。
浙江省
余杭区要求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光照强烈时段,对大中型房屋和市政设施装修等室外作业(道路应急抢修除外)中,涉及使用涂料、油漆等有VOCs排放的工序实施错峰施工,即10点至16点之间不得作业。
广东省
要求突出抓好污染物源头减排,对空气质量指标高值的国控站点周边大气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并实施差异化、网格化精细管控。加强石化、印刷、家具等VOCs重点排放源,以及柴油货车、工业锅炉、炉窑、“散乱污”企业等重点领域监管。大力推进VOCs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改,开展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执法检查。加强对使用活性炭吸附企业和油气回收现场监管。
深圳市禁止新、改、扩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预测到未来24小时内臭氧8小时滑动平均值大于160微克/立方米时,不得在每日0:00-12:00开展涉及VOCs排放工序作业(应急抢险施工工程除外)。新建、改建、扩建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类项目等涂装作业必须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
云南省
普洱市要求,当可能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时,立即采取错峰建设,停止室外喷涂、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建成区内的汽车维修行业(4S店)停止喷涂、晾置、烤漆等经营活动。对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大于1吨企业,达不到综合治理相关要求的严格限产50%。
福建省
以厦漳泉、环湄洲湾、环罗源湾—三都澳为重点区域,以夏秋季(7—10月)为重点时段,全面加强VOCs综合治理,协同推进氮氧化物削减,全省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氮氧化物排放量进一步下降。在源头减排方面,实施原辅材料绿色化,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着重推动泉州和莆田制鞋业胶水水性化及印刷、家具、合成革等行业原辅材料替代。针对家具、制鞋、印刷等行业中小微企业普遍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等较为低效治理工艺的情况,强化测管联动等手段,推动升级改造;针对烯烃、芳香烃、醛类等活性物种,依托光化学组分网监测数据,对接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开展溯源解析、靶向治污。
上海市
以全面完成《攻坚方案》提出的短期攻坚任务为前提,与本市VOCs治理2.0工作提出的长期任务相衔接。坚持“条块并举”原则,持续推进企业VOCs治理“源头-过程-末端-运维”全过程管控,深化石化、化工、涂装、印刷、园区及产业集群综合治理;在源头减排方面,启动第二批低VOCs替代示范项目征集工作。
可见,如今在中央进行环保风暴第二轮强化监督的大背景下,有关环保要求不达标的行业、企业都将面临严峻挑战,随时有着封厂停工的风险。而对于实现“以塑代木、绿色环保”的塑料建筑模板行业,同样面临机遇与挑战的双重考验。此次中央大范围第二轮环保强化督查行动,无疑也将助推整个建筑行业的大洗牌,只有真正绿色、环保、节能的建材企业才能在市场浪潮中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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