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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微信公号
江苏是塑料制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大省。禁止、限制使用塑料制品,江苏明确时间表。近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到2022年,全省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到2025年,全省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垃圾填埋量不断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意见》从生产到使用,全环节进行了部署。
对生产企业来说,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对于餐饮、快递和商超等相关行业,《意见》明确,全省范围内的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景区景点的餐饮食堂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的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
江苏还提出要推进生活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鼓励各地建立完善可回收、细分类投放回收体系,提高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鼓励城市建设快递包装回收示范城市,提升重点场所区域清运能力。在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加设施投放,提高清运频次。推动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大型社区、商圈、高校等快递外卖订单集中区域投放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回收设施。
江苏省“限塑令”的进一步升级,从根本上明确了塑料制品在制造和使用方面的标准要求,这也标志着江苏对加快推进可持续塑料经济的重视。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原则,贯彻绿色、环保、节能的发展理念,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而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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